小议蔡元培在 1927 年“清党”运动中的表现 ——兼与崔志海先生商榷 邓沛 《炎黄春秋》杂志2002年11期刊载了崔志海先生撰写的《蔡元培的为人与风范》一文(以下简称崔文),对蔡先生的为人与风范极为推崇,笔者阅后获益匪浅。但崔文认为,蔡先生与国民党政权之间的裂隙“其实从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日即已存在。”并称蔡先生“从开始就在国民党内坚持民主和法制,反对专制独裁统治。”认为蔡先生在1927年国民党右派发动的反共清党活动不但不承担多少责任(虽然崔文电提到蔡先生站在党派和阶级立场上参与了蒋介石策划的反共清党活动),而且是保护共产党人和革命青年的“功臣”。崔文这个观点显然有避亲者、贤者之讳之嫌,甚至是不尊重事实的。我们不妨以事实为依据看看蔡元培先生在“清党”运动中的真实表现。 (1)从1927年3月28日到4月15日国民党清党委员会共举行了6次会议,主席均为蔡元培。在这6次会议上,国民党右派反共气焰十分嚣张,不能说会议主席完全无责任。 (2)在以上诸次会议中,由蔡元培领衔,对所谓共产党叛乱案,分别作出“悉数逮捕严加看管,听候查办”的决议。 (3)蔡元培不是被动的会议参加者,而是对吴稚晖的反共叫器有所补充:吴提出“纠察共产党人”,蔡补充要“取消共产党员之在国民党者的党籍”;吴雅晖提出《查办共产党呈文》,蔡提出“共产党祸党之证据——浙江共产党破坏本党之事实”。 (4)《白崇禧回忆录》(解放军出版社1987年5月第1版)中写道:“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会敬恒(即吴稚晖)、蔡元培、张人杰(即张静江)、古应芬、李宗仁等见党国危机四伏,于十六年(即1927年)4月2日在上海莫里爱路总理遗宅开会,检举共产党借容共政策在国民党内发展组织、实行篡窃国民党颠国民政府之阴谋……蒋总司令更坚定清党之决心”。 (5)1928年2月8日,国民党四中全会正式通过蔡元培、吴稚晖、张静江、李石曾四人所提“制止共产党阴谋案”。 (6)1927年6月6日召开的“清共”会议仍由蔡元培主持,通过“检发共产党叛逆安全内应予通缉人之名单……将饬政府一体通缉归案究办”。这个名单中,包括了当时中国共产党的全部高级领导人,此名单系由蔡元培等人审阅决定。 (7)在“清共”运动期间,蔡元培不辞劳苦,奔赴全国各地,发表了大量反共演讲(见于当时的各大报纸)。如称“但现在尚有二事,大家各宜注意。(一)国民党受共产党之催眠。(二)共产党之煽惑。因共产党口号专打倒西山会议派,谓该派同志,与军阀无异;又主张打倒腐化分子,其煽动手段,无所不至,稍一不察,辄受其感”。(见台湾商务印书馆出版之《蔡元培全集》第815-817页)蔡的这些反共演讲,影响十分恶劣。 (8)著名诗人柳亚子是蔡元培先生的学生,对老师一向推崇,但谈到“清党”运动时期的蔡先生时,他曾写道:“蔡先生一生和平敦厚,蔼然使人如坐春风,但在民国十六年上半年,却动了一些火气,参加清党运动。一纸用中央监察委员会名义发表的通缉名单,真是洋洋大观,连我也受影响”。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蔡元培先生是1927年国民党右派发动的“清党”运动的积极参加者,这也是蔡先生一生中最大的污点,虽然其参与程度与蒋介石、吴稚晖、张静江之流仍有一定区别。至于崔文所称蔡先生对浙江“清党”委员会枪杀20余名共产党员、革命青年提出严厉批评,指出:“我们不能随便杀人!昨天那样办,太荒唐!太草率!太不好了!此后必须谨慎”。但这段话并没有完,后边是“必须做到三件事:第一,抓人,必须事先调查清楚,始可逮捕;第二,定罪,必须审问清楚证据明白,才可判决;第三,杀人,必须其人罪大恶极,提出清党委员会,经会议决定,始可执行”。请注意,在1927年腥风血雨,大批共产党人、革命群众惨遭屠杀的反共浪潮中,所谓“罪”与“罪大恶极”的含义,不言自明。此外,崔文提到蔡先生在“清共”运动中保护共产党人和革命青年的事例,不知依据何在?而且笔者认为,以蔡先生在“清党”运动中表现出来的相当狂热的反共情绪,如何可能保护共产党人和革命青年?蔡先生真正保护共产党人和革命青年,只能说是在1932年他为挥卫民权,反对蒋介石专制独裁统治,并与宋庆龄、杨杏佛、林语堂等人组建中国民权保障同盟与蒋介石集团彻底决裂以后的事了,这方面的事例确实不少。限于本文篇幅,此处不再列举。 (原文载于《广东党史》200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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